涉法院外襲警 無業漢認罪
【本報訊】西九龍法院於去年4月中處理壹傳媒黎智英及多名泛民人士涉及2019年8月18日的「流水式集會」非法遊行的案件判刑。休庭期間,不同政見人士在法院外爭執。一名無業漢被截查時,以打手掌及吐口水等方式向警員施襲,因而被控3項襲警罪。案件原定昨於西九龍法院開審,被告改口承認該3罪,以及一項行人不遵照紅色交通燈號的指示之傳票罪。裁判官把案押後至今天聽取求情,被告續准保釋。
另涉過馬路衝紅燈
被告盧嘉文(24歲,報稱無業)被控於2021年4月16日,在九龍通州街及東京街交界,分別襲擊警員陳俊馮及吳嘉輝。被告另被控於上址一輛警車內,襲擊警員陳俊馮。傳票罪則指,被告在同日同地,身為在交通燈控制的過路處之行人,當紅色燈號在穩定燈光亮着時,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該燈號的指示。
案情顯示,當日中午12時半,一名男子與一群人士在上址爭執,其後被告尾隨該名男子,並質問對方「係咪藍絲?」便衣警員見狀即護送該名男子離開,期間有警員看到被告在紅燈下橫越馬路,於是上前截查被告,並要求他出示身份證。惟被告拒絕服從,大喊「救命呀,警察打人」,又挑釁稱「夠膽就隻揪」。其後被告除下口罩,右手高舉身份證以展示給傳媒看,並突然用右手打向該警員的手掌,因而被制服。警方將被告鎖上手銬時,被告向警員吐口水,及後他被帶上警車後,拒絕戴上口罩,並再向警員吐口水。案件編號:WKCC 1448/2021, KCS 1436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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