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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戶覓片瓦容身閉翳 必先安置後取締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提出取締劏房,立法禁止新建劏房。(陳德賢攝)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提出取締劏房,立法禁止新建劏房。(陳德賢攝)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提出取締劏房,立法禁止新建劏房。(陳德賢攝)
團體促巡查登記 立法禁新建「單位」
住屋問題困擾香港多年,現有數十萬計基層居於劏房、籠屋及板間房等不適切居所。特首早前強調房屋問題是重中之重,但有街坊及團體認為,政府對於劏房問題的關注不足,有關注基層住屋問題的團體提出取締劏房,建議政府應進行全港劏房登記計劃,立法禁止新建劏房,學者認為有消防安全問題的劏房應優先取締。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認為,政府該掌握劏房數字,防止劏房數量增長,為全港現有劏房進行登記,要求劏房單位記錄在案,並立法禁止新建劏房出現。當局要加強巡查執法,防止隱形劏房出現,一旦發現未有登記之劏房,便控告違規業主,並要求還原。
倘有消防隱患應優先處理
取締劏房方面,聯席認為可按4個級別作取締劏房的優次,最優先是(級別一)樓宇消防安全,其後分別是(級別二)樓宇結構安全,(級別三)個人健康、衞生因素,(級別四)建築物用途。
聯席認為欠缺消防安全設備的「劏房大廈」具即時危險,應優先取締。根據過去探訪劏房戶經驗,單位內通道一般少於0.75米闊度,不符合《建築物條例》要求,阻礙火警逃生通道。
另外,部分劏房單位無窗,亦會耽誤消防員以雲梯搜救。嶺南大學研究生院、社會學及社會政策系教授邱勇認為,最優先取締的是單梯樓的劏房,因為這類大廈只有一條樓梯,發生火警時,逃生能力較低,再加上劏房單位令大廈住戶人數上升,影響火警逃生。
倡善用空置公屋作中轉房
聯席認為需要以提供完善安置方案為取締劏房的前提,在公營房屋方面,建議政府可把40年樓齡的公屋空置單位轉成中轉房屋;繼續加建公屋,例如考慮將市區閒置的政府土地及私人遊樂場用地改建成公屋;或向受影響人士提供安置補貼、租金津貼等,以紓緩他們的搬遷壓力。
團體同時建議政府運用過渡性房屋及宿舍,協助安置受影響劏房戶,包括應延長過渡性房屋項目的租住年期,以及撥地予非政府機構營運宿舍,接收劏房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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