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教師陷阱滿布 不乏「有付出冇回報」
【本報訊】教育工作人員總工會昨日公布近日有關合約教師的不同求助個案,顯示合約形式五花八門,其中不少屬《僱傭條例》以外的合約協議,更有非合約生效期等問題,教師偶一不慎,則會招致無謂損失。總工會指,教育局一直沒有重視相關問題及作出回應,促請當局正視問題,並提出清晰的相關指引,以保障合約教師。
《僱傭條例》以外訂立的條款存在不為人知的細節,議員梁子穎指出,現時教師的僱傭合約上只寫明有關教師的職責、權益及解約需時多久等須知;但實際上有關教師所任教的班別、科目、課堂節數及須參與的行政工作等資訊,都沒有明文規定要呈報上教育局。因此,有不少合約教師是「有付出,冇回報」。
離職始揭被違規扣薪
個案之一的教師H稱,她在九龍區某小學任教,在校內工作期間曾被校方要求簽署不計年資的文件,其薪金因而減少。至她離職後,她見到其離職信上的教席及職務敍述,始發現與她受聘的合約不符,其後在私隱專員公署的協助下,獲校方寄來的時間表,發現時間表的工作內容亦與她實際的工作時數不符,繼而揭發「真偽合約」,以及校方之前對她的扣薪,屬違規操作;最終在工會協助下,成功取回被扣薪金。
促當局提指引增保障
梁建議,教育局應每年作出相關檢討報告,以免發生同類事件。目前合約教師都須於合約生效前,回校參與各種開學前預備活動,但此期間教師與校方的僱傭關係,並未正式確立,因此不少教師擔心此期間發生意外而未能得到相關的勞工保障;同時,校方亦為此擔心,應承擔多少責任。梁促請教育局應對此作出回應,並提出相關指引,另建議當局可以額外增加資源,給學校為新教師購買勞工保險,以便校方履行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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