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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轉載貼文煽惑投白票 福利工作員判囚兩月緩刑

被告陳星 被告陳星
被告陳星
【本報訊】五旬福利工作員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指他涉於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轉載一段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投白票的貼文。被告昨在西九龍法院承認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裁判官李志豪判處被告監禁兩個月,但緩刑18個月。李官直指被告的行為影響香港選舉制度,若單以罰款處理是不足夠,故以緩刑處理。
被告陳星(58歲)任職福利工作員,工作負責照顧殘疾及智障人士。控罪指他於2021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期間,在2021年立法會選舉中藉公開活動作出非法行為,即在一個Facebook專頁上轉載許智峯在同年10月29日發表的貼文,該貼文煽惑另一人以任何方式處置其選票,致使該選票在立法會選舉中被視為無效。案情指,許智峯在貼文提出一個「如水計劃」,煽惑讀者在該選舉投白票,以表示對政府的不滿。廉政公署在翌日發新聞稿提醒市民,若公開煽惑他人投白票或不投票即屬違法,又呼籲市民不要轉載任何非法內容。惟被告在同日晚上轉載許的貼文,並設定為可供公眾瀏覽。
警誡下招認 承諾不再犯
辯方求情指,被告犯案只因一時愚蠢,他現已知錯且有悔意,加上被告在警誡會面時已一早招認,態度合作,他承諾不會再犯同類事件。辯方續指,本控罪是新近控罪,只有3宗同類案件可參考,且均以緩刑處理,冀法庭考慮以同樣方式處理。裁判官同意被告表現合作,辯方呈上的案例雖無約束力,但有相當參考性,判處緩刑可加強對公眾的阻嚇性,終決定以緩刑處理。案件編號:WKCC 264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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