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退休漢脫無牌演奏罪 官自行覆核推翻裁決

被告李解新 被告李解新
被告李解新
【本報訊】六旬退休漢在東涌街頭拉二胡演奏社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時,被警方票控無牌演奏樂器。被告不認罪,案件本周一在西九龍法院開審,暫委裁判官談立豐當時指控方沒提供證據顯示被告有否獲警察許可,裁定表證不成立,被告毋須答辯兼得500元訟費。談官翻查相關法律條文後,昨開庭覆核自己當時的決定,最終推翻裁決並裁定本案表證成立,將案押後至9月2日續審,屆時直接開展辯方案情。
改判表證成立 9‧2續審
68歲被告李解新,報稱退休人士,傳票控罪指他在2022年4月29日下午5時06分至29分之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且沒有警務處處長發出的許可證,而在東涌市中心巴士總站的行人路上的公眾街道奏玩二胡。
裁判官指,本案牽涉的傳票控罪屬於牌照許可證罪行。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94A條,有意利用任何例外規定或豁免或限制的人,均有責任舉證證明上述事宜。套用在本案,即辯方有責任證明與有否獲警察許可的相關事宜,因此決定撤銷自己當日的決定。案件編號:WKS 7238/2022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
人人做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