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姦女友人罪成 地盤工還押候懲

【本報訊】已婚地盤工人在結識一名同樣已婚女子僅5日後,便到訪她位於打鼓嶺的石屋單位,期間被指「賴死唔走」堅持過夜,並不斷拍門冀與女方性交,又傳裸照滋擾。到翌晨他涉趁女子的兒子上學,發難取菜刀指嚇,揚言「今日點都要搞一次」,終把女子強姦。地盤工早前否認一項強姦罪受審。高院陪審團自前日起開始退庭,商議大半日仍未有結果。直至昨日再商議約兩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強姦罪成。法官決定先索取事主的創傷報告,將案件押後至11月25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
傳裸照滋擾 菜刀指嚇
現年39歲,來自內地湖北的被告李景豪,於2020年8月來港居住。他被控於2020年11月30日,在新界打鼓嶺某單位強姦現年41歲的女子X。
X在審訊時供稱,被告當晚不斷要求與她性交,稱要「讓我表現一下」,又傳陰莖照片給她,自誇「你看我多厲害」,甚至用螺絲批拆她房門門鎖強行進入。翌晨被告更拿菜刀指嚇再推她落床,用陰莖抽插她的陰道至射精。事後被告取來震蛋想插入她的陰道,直言想再做一次。
辯方的版本則指,被告從沒取菜刀威嚇,當晚被告開價5,000元與X性交。X答應性交並於完事後,被告卻沒有付錢就離開,X揚言「如果你就咁走咗去,你會後悔」,最終報警處理。對於上述說法,X在審訊時全盤否認。案件編號:HCCC 20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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