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紅黃碼者入食肆 食署:違者可判罰萬元
【本報訊】安心出行早前加入「紅黃碼」,食物環境衞生署發言人昨表示,相關安排的14日適應期已經屆滿,署方昨日開始就新規定採取嚴厲執法行動。屬「紅碼」或「黃碼」的顧客或訪客,若無遵從適用於他們的要求,包括進入餐飲處所,即屬犯罪,最高可被罰款一萬元,或可藉繳付定額罰款5,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餐飲處所負責人須禁止屬紅碼或黃碼的顧客或訪客進入其處所,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餐飲處所應主動查核
發言人呼籲,市民及處所負責人嚴守《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的規定及指示。政府早前在「疫苗通行證」加入紅黃碼後,有14日適應期,讓餐飲處所和其他屬主動查核疫苗通行證的處所的負責人或掌管人作好準備,包括在8月12日前盡快更新其「驗證二維碼掃描器」流動應用程式至最新版本(4.4.0或以上版本),並在本月23日前,確保其驗證二維碼掃描器流動裝置在處所營業時間內維持網絡連線狀態(透過無線網絡或數據卡均可)。
食環署亦已透過信件及日常巡查,向餐飲處所負責人講解新安排及提供協助,另已更新食環署的專題網頁,提醒餐飲處所負責人須嚴格遵從各項防疫規例及限制。此外,發言人亦提醒市民須遵守餐飲處所內有關群組聚集及佩戴口罩的規定及指示,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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