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司法廢國安法武功
被內地冠以「叛國禍港四人幫」惡名、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前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昨日竟然獲准保釋。保釋條件包括70萬元現金擔保,女兒、弟婦各20萬元人事擔保,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亦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可能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言論等。國安法指定法官煞有介事強調,希望何俊仁遵守保釋條件,不要證明批准保釋決定是錯誤。
這就奇怪了,既然明知批准保釋有可能是錯誤決定,為何還要冒險批准?為何還要被動地寄望一個視本港及國家法律如無物的國安重犯信守承諾?君不見,現已移英遠飄的區域法院前法官沈小民,其早前裁決的兩宗黑暴案,將總共14名被告全部判以無罪,還將暴徒參與暴動美化為「見證難得的歷史時刻」。結果,最近律政司就兩案提出上訴,才驚悉當中9人早已着草離港。類似的着草事例不勝枚舉,刻下國安法法官放生何俊仁,會否人為地製造了潛逃機會,誰也說不準。
事實上,國安頭號重犯黎智英一度獲國安法法官批准保釋而引發的軒然大波,已直接告訴本港尊貴的法官,在事關國家安全面前若敢庇奸造次,中央肯定不會坐視不理。最終黎智英保釋一場空,一直還押至今,惟司法界庇奸護惡依然故我,僅涉違國安法的「47人初選案」被告中,獲法庭批准保釋的已有十多人。現在連黎智英的入幕之賓何俊仁也獲准保釋,下一個獲批的會是李卓人甚至又是黎智英嗎?
顯而易見,儘管中央已經落實全面管治權,儘管國安法已經實施,但本港司法界依然明頂暗抗、陽奉陰違,用或軟或硬的方式跟中央對着幹。從國安法案件愈判愈輕再加上何俊仁獲准保釋觀之,國安法已幾近被廢武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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