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恐同事案 食署小販管理主任 准保可返回案發地
【本報訊】食環署男小販管理主任涉嫌在辦公室恐嚇其同事,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提堂。裁判官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9月30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文件及給予法律意見。被告准以2,000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但裁判官考慮被告現時仍在該處工作,所以准許他重返案發地點。
39歲被告黎君正,任職小販管理主任,隸屬食物環境衞生署。他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指他於2021年11月29日,在九龍大角咀欽州街西87號食物環境衞生署南昌辦事處暨1樓停車場內,威脅鄔偉文會使其財產遭受損害,意圖使他受驚。案件編號:WKCC 291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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