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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旁觀有罪」汗衣 官下令禁入法庭

獲脫非法集結罪的消防員陳瑞文(左一)原獲訟費,但最終被上訴庭撤銷命令。 獲脫非法集結罪的消防員陳瑞文(左一)原獲訟費,但最終被上訴庭撤銷命令。
獲脫非法集結罪的消防員陳瑞文(左一)原獲訟費,但最終被上訴庭撤銷命令。
【本報訊】高院上訴庭於昨日處理一宗有關訟費爭議的刑事上訴案時,因有旁聽人士身穿印有中文字的汗衣到庭引起法官注意,認為字樣有政治含意,最終要求法院保安不可再讓穿着相同字樣衣物的人士入庭。涉事的旁聽人士當時身穿印有「旁觀有罪」字樣的汗衣,法官查詢時,該人士曾解釋該4字為歌詞,但法官認為有政治含意,可能是對某類檢控作出諷刺。法官指法院不是政治宣傳平台,表明不容許同樣事件再發生。據悉,涉事汗衣為歌手陳蕾創作的歌曲「旁觀有罪」之紀念品。
消防獲訟費 上訴庭撤銷
本宗上訴案涉及一名消防員被指3年前參與非法集結,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法官批准訟費申請。律政司就原審批出訟費一事提出上訴,上訴庭3名法官聽取陳詞後,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向消防員批出訟費的決定。涉案消防員是49歲陳瑞文,控罪指他於2019年11月10日,在彌敦道及山東街一帶參與非法集結,及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即一個口罩。原審法官葉佐文在裁決時,批評相關警員「講大話」及「吹牛」,又多處遺漏紀錄要項,遂裁定罪名不成立。當時陳曾申請訟費,並獲法官批准。
律政司認為,涉案消防員是自招嫌疑,原審不應批出訟費。上訴庭法官提到,律政司陳詞時曾談及答辯人作為消防員的身份,認為他不是普通人或無知人士。但法官表示,除非有證據顯示政府曾發通告,指示公務員不要前往某處,否則的話,以是否公職人員來劃界實屬牽強,難以成立,律政司其後在庭上亦收回該說法。
案件編號:CACC 1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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