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復碼亂發 官府誘人犯法
密接當確診 打唔齊三針 返校陷困
疫情苦,不及政府煩瑣而攞命的防疫政策令人苦!繼「安心出行」的紅黃碼安排被轟製造混亂後,衞生署甄別確診者與密切接觸者又屢出錯,本報收到多名市民批評當局行政混亂,有家人中招的市民只屬密切接觸者,但被當局誤判為確診者,向她發出康復碼,她因工作關係要求澄清自己並非確診者,先後向多個政府部門甚至特首辦求助均無果,身心俱疲間,有人疑教唆她使用康復碼代替接種第3針。該名市民擔心使用不符自己情況的文書會背負刑責,質疑政府部門官官相衞、以錯冚錯。另有家人中招的密切接觸者不滿須禁足7日,要求當局向密接者發出檢疫令,避免他們無辜遭扣薪扣假。
需要出入學校工作的市民陳女士(化名),其家人於7月初確診新冠肺炎,她主動向政府呈報為密切接觸者,並遵循指示在家檢疫7日。期間她定期接受檢測均沒染疫,她因工作需要要求當局補發檢疫令。到了7月20日,她收到衞生署發出的確診通知書,指她確診,通知書亦附連康復紀錄二維碼(下稱康復碼),顯示有效日期至明年1月11日。她立即致電要求部門修正,經一番周旋後,於7月26日收到衞生署的密切接觸者通知書,她為此鬆了一口氣。
事主轟部門卸責 「寧願一錯到底」
然而,她的疫苗通行證9月到期,由於工作關係她需要出入學校,決定本月接種第3針。豈料疫苗中心職員告知她是確診者,不能打針。
陳女士這時才知道衞生署並無修正她的紀錄,她惟有再致電部門請求更改,卻被部門互相卸責,為此她發電郵至行政長官辦公室求助,亦曾致電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惟不得要領。
她憶述有接聽電話的政府人員表示,她可以使用康復碼出行,似懶理陳女士訴求,陳更不滿部門寧願一錯到底,亦不願協助市民:「用(康復碼)虛假資料係犯法㗎,你竟然叫我咁做?」其後,她又收到衞生署人員表示,因她曾以個人手機申報其母確診,故有此誤會,陳女士不接受此說法,反指「我用自己手機申報囝囝係密切接觸者」,批評有關人士不負責任,懶理市民誤墮法網。
法律界﹕被迫用虛假文書 非抗辯理由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若當事人明知沒有確診而使用政府給予她的康復碼,有可能違反法例,假使當事人情況趕急,如為了工作或滿足疫苗通行證等被迫使用,此行為已構成提供虛假資料,一旦日後被人抽查,不排除會控告她行使虛假文書,最高可被判囚14年,而「被迫」不是抗辯理由,惟始作俑者是衞生署失誤,理應一早修正就相安無事。
另一邊廂,有家人在8月初確診,同樣被列作密切接觸者的李女士,則多番致電政府亦無法獲得檢疫令,她指自我隔離期間,每日均有致電衞生署,請求給她檢疫令,好讓她提供公司作證明,否則會被扣除薪金或假期。但拖到8月16日完成隔離仍未獲得檢疫令,被質疑「只要畀番個證明,就解決咗件事,點解要搞到咁複雜?」議員郭偉强指,理解現時疫情升溫,政府部門亦忙於應對疫情事宜,惟即使忙中有錯,部門之間亦應做好協調,認真檢視程序及相關資料,涉及法律事宜的更要審慎處理,否則只會令市民受到傷害。本報向當局查詢上述個案,衞生署僅回應市民申報確診者的程序,及有措施保障隔離人士的僱傭權益,迴避連環出錯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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