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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性侵菲傭案 女被告:老公以前都玩女人

男被告陳暹德否認一項企圖強姦和一項強姦罪。 男被告陳暹德否認一項企圖強姦和一項強姦罪。
男被告陳暹德否認一項企圖強姦和一項強姦罪。
【本報訊】男子涉嫌在妻子協助下強姦菲傭案,昨在高院續審,庭上播放兩名被告的錄影會面。女被告於會面時稱當日撞破菲傭裸身離開主人房,即時問「你哋搞乜嘢?」但無人回答。她又指男被告「以前都玩女人,可能覺得貪就手」;男被告則否認強姦,形容事件僅屬金錢交易。
案中男被告陳暹德現年48歲,他被控於2018年1月21日,在其洪水橋洪福邨住所內,企圖強姦和強姦女子X。女被告是陳的妻子黎芷珊,現年36歲,她被控於同日同地非禮X,以及協助教唆陳暹德強姦X。
女被告於錄影會面向警方稱,當晚甫出浴室後,見到全裸的X手抱衣物,正離開主人房,丈夫亦沒穿衣服。她當時質問X曾否收丈夫的錢,X沒有回答。
男被告稱事主收$150性交
女被告續指,X過往曾偷東西,「我已經唔追究,今次佢直頭話我慫恿我老公搞佢」;男被告則指,X收了150元和他性交,又稱不明白X為何指控他強姦。案件編號:HCCC 13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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