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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不足種禍 委員提30項建議補鑊 童樂居揭虐兒 檢討報告未提 問責社署

【本報訊】本報去年12月率先獨家報道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的「童樂居」,有職員涉嫌虐待多名嬰幼兒被捕,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並觸發社會福利署成立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據了解,針對留宿幼兒中心及住宿特殊幼兒中心服務的第一階段檢討報告大致完成,初步提出約30項建議,涵蓋服務質素、規管及監察、規劃及供應等3大範疇,有委員認為建議方向正確及有建設性,但關注社署在事件上監管不力及無人問責,認為要繼續問責及追究責任。
首階段報告提及社署監管機制有不足之處,其中在服務規管及監察上提出11項建議,包括在社署幼兒中心督導組加入由護士出任的保健衞生督察,以及曾任職執法機構工作的人員;更新巡查清單,當中要求保健衞生督察觀察幼兒身體狀況、審視照顧及醫療紀錄;社署要求留宿幼兒中心或住宿特殊幼兒中心,在符合私隱專員公署指引下安裝閉路電視監察系統,並建議在閉路電視系統引入新科技,以迅速辨識員工不當行為,督導組巡查時會抽查閉路電視紀錄。
提升人手比例 突擊探訪視察
報告另一建議是成立留宿幼兒中心或住宿特殊幼兒中心服務質素小組,由醫護、教育、社福界人士及太平紳士等組成,會突擊探訪及視察,藉此觀察幼兒行為及情緒、向職員及探訪親友收集意見;機構需建立有效內部監管機制,包括成立由管治委員會及管理層牽領的內部服務審查機制及訂立舉報制度等。報告就人手、支援及加強培訓等提出12項建議,包括提升幼兒工作員人手比例及引入院長登記制度,由目前人手比例由1比6.2,提升至1比4.5,並增設「幼兒照顧助理員」分擔工作,讓幼兒工作員有更多空間照顧幼兒。服務規劃及供應方面則有7項建議,包括加強寄養服務,及找合適地方設小型留宿中心等。
委員會成員之一的議員鄧家彪認為,建議方向正確及有建設性,他關注人手問題是否可以配合,又認為香港保護兒童會在童樂居事件上有嚴重錯誤,質疑社署為何仍容許該機構繼續承辦兒童住宿服務,促社署短期內交代是否繼續由該會承辦服務,並建議就服務公開競投。他批評社署在童樂居事件上監管不力,至今仍沒有人問責,他認為要繼續問責及追究責任。另一委員、社福界議員狄志遠認為童樂居事件,揭示在改善留宿兒童待遇方面,需要加強內外監督管理,同時改善機構文化,並要有突擊檢查和巡查,及安裝閉路電視。委員會第二階段檢討目標於明年3月完成,將涵蓋其他與照顧兒童相關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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