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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南沙工作 可享個稅優惠

【本報綜合報道】中國財政部、稅務總局日前正式發布關於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在當地工作的港澳居民其個人所得稅超過港澳稅收部分,將予以免徵。該通知的執行期為今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免徵超過港澳稅款部分
內媒昨日報道,南沙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正式實行,相關通知顯示,對在南沙工作的香港居民,免徵其個人所得稅稅款超過香港稅款的部分;對在南沙工作的澳門居民,免徵其個人所得稅稅款超過澳門稅款的部分。
通知實施範圍為南沙區全域,所規定的個人所得包括來源於南沙的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4項所得,及經營所得和經地方政府認定的人才補貼性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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