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強姦案 事主認短訊談情說性
【本報訊】地盤工涉嫌強姦相識僅5日的已婚婦人案昨於高院續審。女事主接受盤問時承認,兩人未見面已開始談感情和緣分,結識第3日便以短訊講性行為,期間她曾說「3個月啦,順其自然」。被告及後多番示愛,事主坦然知道被告想發展關係,但沒想到會發展得如此急。
指沒想到發展得如此急
現年40歲被告李景豪,被控於2020年11月30日,在新界打鼓嶺某單位強姦女子X。X現年41歲,案發時與13歲兒子同住案發單位。X供稱,她在11月25日認識被告,在兩人見面前,被告已經開始說「住到一起,才能交流感情」、「看我們有沒有緣分哦」。翌日被告到訪她的住所,言談間被告提及尚未有小孩,希望找人幫他生孩子。她同意當晚彼此聊得開心。
X稱,被告在11月27日再次造訪,期間被告向她表白,坦言喜歡她,又問「幾時畀佢」。她知道被告意思是發生性行為。她答「睇你表現」,並表示「3個月啦,順其自然」。事後,兩人繼續透過訊息交流,有次被告見她良久沒回應,問她「怎麼不理我」,她解釋「呢度信號一般般,所以就麻煩一點」,被告回覆「還以為你不理我,讓我擔心」,又說「現在一天到晚24個小時都想着你」。案件今天續審。案件編號:HCCC 202/2021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