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筆下風雲:有家歸不得的荒謬

出於防疫需要,港府硬性規定舉凡入境本港人士必須接種最少兩劑疫苗,這在非常時期無可厚非。惟隨着疫情趨向穩定,殺傷力大減,港府卻仍然一本通書讀到老,顯然不合時宜。有立法會議員透露,接獲多名海外港人求助,他們因為未接種疫苗而無法返港,冀當局放寬安排,以免這些港人有家歸不得。
這樣的要求可謂合情合理。每個人都應該有權因應身體狀況而選擇接種疫苗與否,港府推行「疫苗通行證」,市民為求出行方便只好硬食,但海外港人身處的地方,一來未必能夠輕易接種疫苗,二來外國政府亦肯定不會如港府那樣百般逼針,於是乎,這些未打針的港人想返港也不得其門而入。須知道,這些人也是香港居民,不讓香港居民自由入境,已有違反《基本法》之嫌,何況本港一些不打針的市民,他們前往大部分地區旅行也暢通無阻,偏偏無法返港,以致他們想外遊也不可能。「疫苗通行證」已限制了這些人的活動自由,就連外遊和入境自由也遭剝奪,既不公平也不人道。
其實現時許多國家早就取消入境門禁,對未打針的旅客也倒履相迎,日本便是一例,澳洲又是另一例。旅客只需持有有效簽證就可以去澳洲,毋須提供疫苗接種證明。為何人家可以香港不可以?再說,港府嚴防旅客入境播毒也就罷了,沒理由連香港居民也要像防賊一般。只要他們登機前提供核酸陰性證明,到達香港國際機場再進行核酸檢測,並到酒店隔離3日,實在看不到未接種疫苗的港人跟已接種疫苗的港人,播疫風險有甚麼分別。後疫情時代全世界都集中精神拚經濟,只有香港,一方面自稱國際金融中心,另一方面入境重重設限,連自己的居民也拒諸門外,簡直就是趕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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