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性侵案 菲傭否認嫌少錢誣告
【本報訊】男子涉嫌在妻子協助下強姦菲傭案,昨於高院原訟庭續審,女事主X繼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事主對男被告有好感,當晚是自願和他發生性行為。不過,由於遭女被告當場揭發,加上聽聞過往有遭性侵的外傭成功索償數以10萬元的案例,她嫌完事後只獲150元太少,因此誣衊夫婦。事主矢口否認上述說法。
案中男被告陳暹德現年48歲,他被控於2018年1月21日,在其洪水橋洪福邨住所內,企圖強姦和強姦女子X。其妻子黎芷珊現年36歲,被控於同日同地非禮X,以及協助教唆陳暹德強姦X。
指女被告為「最衰」僱主
辯方向X指出,女被告常批評她浪費水和電,或經常玩電話,又懶得清潔。X不認同女被告的指控,坦言不明白為何女被告會這樣投訴她。她坦言女被告是她遇過「最衰」的僱主,形容對方發怒時「好似想食咗我咁」。
辯方指出,男被告平日處處維護X,當X被女被告責罵時,他會幫忙調停,說「不要緊」。男被告更曾3次餵她吃東西,其中一次是在元朗,她揹着歲半少主,男被告餵她食麥樂雞;第二次是一家去深圳時,男被告餵她食零食;最後一次是在住所廚房,男被告餵她食豬大腸。X回應說,她和男被告關係正常,但男被告不曾在女被告斥罵她時調停,上述3次餵食的說法也非事實。案件編號:HCCC 13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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