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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給我感受一次」 地盤工涉姦女友人

相識僅5天 到訪堅持過夜 持菜刀指嚇
地盤工人結識一名女子僅5日後,便到訪她位於打鼓嶺的石屋單位,並「賴死唔走」堅持過夜。期間不斷拍門冀與女方性交,更不斷向女方傳送裸照滋擾。到翌晨他涉嫌趁女子的兒子上學,發難取菜刀指嚇,揚言「你怎麼都要給我感受一次,今日一定搞定你」,終把女子強姦。他事後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昨日在高院原訟庭開審。控方指,事發後第二日,被告再度登門,結果當場被埋伏的警員拘捕。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曾與女方做愛。
現年40歲被告李景豪操普通話,身形頗為健碩。他被控於2020年11月30日,在新界打鼓嶺某單位強姦女子X。X現年41歲,案發時與13歲兒子同住案發單位。X供稱她在內地出生,2007年與一名香港人結婚,2012年移居香港。2020年11月25日,被告經WhatsApp聯絡X。X及後才知道被告原來是她朋友的朋友,兩人開始談天。到同月26日及27日,被告先後到訪她的住所。
屢傳裸照 趁事主兒子上學犯案
據控方開案陳詞指,11月29日早上,被告再次到訪X的住所,並堅持留宿過夜。期間他有幫手做家務,又跟着X買菜,晚膳後堅持不肯離開。X惟有讓被告在客廳睡覺。
當晚,被告不斷滋擾X,他透過微信傳裸照給X,又不停拍X房門要求進入。X遂轉到兒子的房間睡。翌日早上,X的兒子上學後,被告便向X說:「你怎麼都要給我感受一次,今日一定搞定你」。X試圖反抗,被告見狀即取來菜刀指嚇。X逃入睡房,被告隨即拋低菜刀,順勢把X壓倒在床,X不斷掙扎,大叫「停手!唔好!」但被告沒理會,終在X不同意下與X發生性關係。被告完事後意猶未盡,想再次強暴X時,碰巧有人在屋外找X,X遂伺機逃脫及報警。案件編號:HCCC 20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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