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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牌邪骨案 警認出蔡展鵬與女技師同房

蔡展鵬 蔡展鵬
蔡展鵬
【本報訊】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首任處長蔡展鵬,懷疑去年3月光顧無牌按摩院。事後一男3女被控經營賣淫場所及無牌按摩院等罪。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有警員供稱上門拉人當日,在按摩院內認出一名高級警務人員,但「唔能夠十足肯定」是蔡展鵬。警員確認蔡在案發時不是參與「放蛇」行動的一分子,但又指「我唔肯定蔡先生係咪顧客」。
未查身份證 「唔能夠十足肯定」
警員陳曉斌供稱,去年3月19日下午他隨同袍前往涉事按摩院,他負責拘捕被告元秋香。他在接受辯方盤問時同意,他在按摩院內認出蔡展鵬;但因他認為事件與自身調查工作無關,而且已交由上級主管處理,故沒有檢查其身份證核實身份,亦無在記事冊記錄。辯方指,當日陳敲按摩院的7號房門,過幾分鐘後蔡才開門,當時房內尚有一女按摩師。蔡隨即關門,又待數分鐘後,有人敲房門着蔡離開,期間蔡向警員大叫。陳否認辯方說法,指該房門在敲門後很快便被打開,蔡亦表現平靜。
案中被告依次為李亦晴(36歲、按摩師)、元秋香(34歲、無業)、張明芳(35歲、按摩師)及胡炳雄(61歲、男、無業)。控罪指4人於2020年10月28日至2021年3月19日之間,管理在灣仔莊士敦道191至193號勝意大樓之「Viet Spa」,而上址為賣淫場所,及沒有有效牌照的按摩院。案件編號:ESCC 11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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