掟燃彈到馬路 兩男判勞教 20歲女候懲
【本報訊】6名男女涉於2020年2月4日晚在油麻地向馬路掟汽油彈,及在租用的酒店單位收藏裝有易燃液體的玻璃瓶和液化石油氣等物品,6人最終先後被警方拘捕。涉案6人被控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其中3人早前已認罪判刑。餘下3人於區院受審,但其中兩名男被告亦在開審前認罪,至昨日被法官判入勞教中心;餘下唯一不認罪的女被告,亦在受審後於昨日被裁定罪成,法官下令將她還押至10月12日判刑,期間為她索取背景報告。
女被告警誡下認知悉製彈
本案涉及的3名被告為林天詠(20歲、侍應)、莫熙陽(18歲、學生)及陳鴻輝(18歲),3人同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或摧毀財產罪,林及莫另同被控縱火罪。莫及陳早前認罪,昨被判入勞教中心;林則於審訊後被裁定兩罪罪成。法官練錦鴻裁決時表示,雖林的出身及閱歷複雜,且性格上需要他人認同,亦患有抑鬱問題,不排除她易受人唆擺,但她具辨別是非的能力,且她在警誡下亦承認知道其他被告在房內製造汽油彈及於街上投擲等,考慮後認為被告乃知悉行動目的,且實際參與,故裁定林罪成。
案件編號:DCCC 1073、107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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