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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會冧屏 重案組再赴紅館通宵搜證 音響舞台裝置運走 續有人員到警署助查

工作人員昨晚在紅館將舞台裝置運走。 工作人員昨晚在紅館將舞台裝置運走。
工作人員昨晚在紅館將舞台裝置運走。
【本報訊】人氣男團MIRROR於上月28日在紅館舉行的演唱會發生嚴重事故,一組懸掛半空的巨型屏幕於表演期間突然飛墮擊中台上兩名舞蹈員,其中一名傷者阿Mo(李啟言)仍在伊利沙伯醫院深切治療部留醫,事件交由警方西九龍總區重案組跟進。
據悉,昨日上午11時許,一名與演唱會相關的工作人員抵達西九龍總區警察總部,錄取口供協助調查;至下午2時許,另一名女子亦由警署正門步入,並由探員帶領入內助查。而在昨晚近8時一批工人抵達紅館,清拆音響及舞台裝置運走;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探員則在昨晚約11時,再到紅館進行通宵搜證。
未設駐場舞台監督惹關注
此外,就傳媒查詢紅館不設駐場舞台監督職位一事,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發言人昨日作出回應,指康文署轄下的表演場地例如香港文化中心、香港大會堂等設有舞台,並提供舞台設施和裝置,以支持文化藝術活動,因此這些表演場地安排駐場舞台監督執行日常舞台運作及提供舞台服務、監督舞台技工、與使用場地者溝通以解決技術問題和協助擬備及更新設施技術資料、舞台平面圖案、工作圖、器材及設施紀錄等工作。
這些舞台監督並非擁有註冊工程師資格或負責審批舞台結構安全的人員,如租用人在這些表演場地的舞台,加設大型構建物或機械裝置,仍然需要聘請「合資格專業人士」向署方證實所搭建的舞台和裝置是安全穩妥,與香港體育館(即紅館)的安排相類似。
香港體育館本身是多用途場地,供租用人士舉辦體育活動、大型演唱會及其他節目,按其不同需要設計場地,並不設有舞台,所以香港體育館並沒有安排駐場舞台監督負責相關舞台設施的管理。
在體育館表演所用的整個舞台及其他裝置均由租用者設置。主辦機構需要自行委聘「合資格專業人士」在工程完成之後,以書面向署方證實其所搭建、安裝的舞台搭建物及/或器材工程安全穩妥。
一名女子(左)昨到西九龍總區警察總部助查。一名女子(左)昨到西九龍總區警察總部助查。
一名女子(左)昨到西九龍總區警察總部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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