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隔12年 隆胸女亡裁6專業失德 西醫黃嘉謀停牌5個月
十二年前,一名24歲女子接受隆胸手術時,注射麻醉藥後斃命,涉事西醫是婦產科醫生黃嘉謀,該案曾在死因庭作死因研訊,後裁定死者死於不幸。香港醫務委員會昨日召開紀律聆訊,經過專家作供及聆訊後,黃嘉謀被裁定6項專業失德,其刑期同時執行,共被停牌5個月,無緩刑。被告昨因事沒有出席聆訊,其代表律師求情時則指黃為當日的悲劇深感愧疚,會全面接受控方的指控,黃自案發後已停止一切整容療程。庭上訊息又指,黃已於2020年退休。
術間事主四肢抽搐
案情指出,案中死者梁君經美容中心轉介後,於2010年4月17日首次前往被告的診所,要求進行隆胸手術。被告詢問了梁的病史、藥物敏感等資訊,為其量體重、量血壓,並解釋兩種隆胸手術的風險和影響,梁最後選擇了植入式隆胸手術。
同月30日下午3點,梁再到診所,被告進行術前準備後,要求她簽署中文同意書。下午3時20分開始手術,梁被注射麻醉藥及止痛藥,5分鐘後梁表示感到劇痛,被告再為她注射麻醉藥和止痛藥,不久後,梁出現反應遲緩及四肢抽搐等症狀。3時40分,被告先向附近的執業醫生求助,再着妻子叫救護車,途中一直為梁進行急救。梁在5時05分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留醫12日後,梁於5月11日證實不治。
專家:打過量麻醉藥
控方引述專家報告指出,被告為梁注射過量的麻醉藥,且注射速度過快,間隔過短,導致被告未能留意病人過量攝取藥物的早期症狀,造成延誤治療,而治療過程中被告亦沒有做好完善醫療紀錄。
控方再指,被告未有向梁清楚解釋在醫院和診所進行手術的差別,又指梁「唔想畀人知件事」,被告因而遵從其意願在診所進行手術,加上梁所簽署的中文同意書上未有清楚記載手術風險,指被告沒有確保梁在術前完全理解手術的內容、影響及風險。
控方亦表示,被告的診所沒有足夠的人員和設備進行手術,如手術室過於狹窄、沒有放置時鐘以計算注射藥劑的時間、3名協助手術的護士均沒有專業資格。
黃已於2020年退休
辯方求情指,被告為當日的悲劇感到深切愧疚,已清晰明白自己的失誤,會全面接受控方的指控。並指,被告多年來致力於慈善事業,如舉辦並資助多項青少年反毒活動、在新冠疫情出現口罩短缺時捐出30,000個口罩等,而他已於2020年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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