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技術成熟 投訴遞減
【本報訊】第二階段消費券日前發放首期,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現時不論支付平台或商戶,對收取消費券已相當成熟,現階段的投訴均很零碎,而針對支付平台的投訴顯著減少。她另指,由去年至今收到22宗涉及「先買後付」服務平台的投訴,提醒市民勿過度消費。
黃鳳嫺昨於電台節目表示,去年首次發放消費券時,初期收到400至500宗對消費券的投訴,而與第二階段消費券相關的投訴較去年少,投訴性質亦較零碎,主要涉及大額消費,投訴支付平台的個案亦顯著減少。她提醒市民,在作出大額消費時要審慎,不應因為有消費券而過度消費,或進行大額預繳式消費,付款後要檢查清楚紀錄,留意商家推出的優惠是否與消費券相關,抑或本來已有優惠。消費者亦應留意商戶不能收取最低消費或服務費。
另外,黃鳳嫺提到近年「先買後付」服務平台冒起,可供消費者購物時,分開3至4期付款給商戶,主要針對年輕一族、消費力不高人士及主婦等,交易額通常每次是數百元至2,000元不等。倘用戶如期還款,當中不會收取任何利息,否則會被收取手續費,經常遲還款者更有機會被封鎖帳號,解鎖時亦要收取行政費。
22宗投訴涉「先買後付」平台
消委會去年至今,收到22宗涉及「先買後付」服務平台的投訴,包括銷售手法、法律責任問題等,包括消費者想退款時,但服務平台沒有真人客服,令消費者難以退款等。黃鳳嫺又說,雖然「先買後付」有一定好處,但當中有風險,會不期然令客戶不斷消費或引致過度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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