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必有舜:善用學校增建康體設施
新冠疫情期間,本港不少體育場地都被徵用作防疫工作,體育場地不足導致「炒場」問題愈趨嚴重,雖然康文署已推行新措施打擊炒場,並有一定的成效,但總體場地不足的問題仍未解決。筆者認為,解決炒場問題須由根源開始,增加場地供應才是治本之道,其中一招就是從學校方面入手,增加社區康體設施。
政府現時有推行「開放學校設施推動體育發展計劃」,鼓勵學校對外開放體育場地,讓體育團體舉辦活動,但成效不太明顯,以2020至21學年為例,全港有逾千間中小學,但只有60間學校參與計劃。究其原因,一來學校欠缺足夠誘因,雖然參與計劃可獲津貼,但校方要和體育總會合作,須經過重重關卡,才能成事;二來受疫情影響,學校或擔憂風險問題,因此政府需要檢討有關計劃,增加誘因,讓學校更願意開放體育場地。而學校作為社區一分子,應有更高的積極性和責任感,開放場地,服務社會,為社區建設作出更多貢獻。
筆者建議,除了開放學校現有的設施,當局還應探索新的模式,透過一地多用的做法,在未來新建的學校中,獨立興建一座多用途的綜合體育館,優先給予該校學生使用,亦對外開放予市民使用,並與校園其他位置分設獨立出入口。至於該體育館如何管理,政府可探討新的運作模式,例如交由康文署管理,或由學校與康文署共同管理。
筆者及所屬政黨進行民調,顯示逾六成受訪市民贊成在新學校增建綜合體育館。有關建議既能為學童提供額外運動場地,為學生提供更多參與體育活動的機會,鼓勵學生養成運動習慣,藉以提升學校體育風氣;另一方面,亦可為鄰近居民提供更多康體場地,促進全民運動及體育普及化發展,一舉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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