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醫美豐胸無王管 事故頻生官之過

本港醫學美容事故屢見不鮮,由2012年的「DR醫學美容事故」導致一死兩傷,到2014年拉丁舞導師抽脂後死亡,再到2015年電流脈衝療程猝死個案,以至小型事故層出不窮,都在在證明醫美業界無王管,後果必然非常嚴重。本報接獲的一宗個案,少婦接受豐胸注射後胸部劇痛,其注射物亦疑與職員所講不同,反映醫美亂象的冰山一角。
24歲育有一子的女事主為了追求完美曲線,透過社交平台光顧一間豐胸店,廣告和職員無不強調注射物為透明質酸,安全可靠。惟女事主到了涉事美容院後,發現店內的價目表並無相關豐胸療程的資料及價錢,職員僅表示有關療程由醫生主理,着女事主選好針劑後向醫生「過數」進行注射,整個療程涉款3.8萬元,店方並無提供收據。詎料療程後數日身體即出現不適,胸部持續痛楚,並由「壓迫感劇痛」惡化成「唔郁都痛」,連舉起左手都有困難。
女事主向美容院投訴不果,惟有自行向多名醫生求醫,檢查後獲告知涉事醫生疑誤將液體打入左胸肌肉,導致左右胸不對稱;且該支針的成分懷疑是與PAAG類同物質,而非透明質酸,建議女事主盡快開刀抽取體內物質,否則恐致發炎等併發症。至於涉事美容院至今拒絕跟進女事主情況,更辯稱醫生與店方無關,可謂有冤無路訴。
誠然,整件事女事主也要負起相當責任,例如她僅看過社交平台廣告,便對療程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深信不疑,即使親自到了美容院發現有古怪也沒有查問清楚,甚至連打入體內的物質是甚麼都沒有刨根問底;而涉事美容院收了錢卻連收據都沒有一張,擺明就是規避責任。但更不容否認的是,即使醫美事故接二連三,即使港府信誓旦旦要作出規管,實情卻是直到今天,業界仍是無王管。港府推卸監管責任,業界質素良莠不齊,消費者毫無保障。
可以看到,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早在2002年已開始討論規管私營醫療機構及醫療儀器,奈何一直議而不決,直到「DR醫學美容事故」發生,社會輿論沸騰,當局又再煞有介事研究一番。拖到林鄭一屆,本擬向立法會提交《醫療儀器條例草案》,但仍然礙於業界反彈太大,草案只規管儀器而不規管使用者,可惜就算是如此天殘地缺的條例草案,亦因為黑暴爆發致立法會停擺而一直束之高閣。何況現時坊間的醫美療程均標榜由醫生主理,例如女事主的豐胸療程同樣是由醫生操刀,證明不規管使用者存在極大安全漏洞;更不必說,前述的死亡個案之中,同樣不乏由醫生參與,但最終一樣搞出人命。
追求美麗的外表是人的天性,醫美發展亦是科技進步的明證,惟不是每個從業員都是這麼守法,當中一定有唯利是圖、草菅人命之徒。在這樣的情況下,港府還不填補監管漏洞,一味放任自流,受害者只會絡繹於途。要是每次死了人都僅靠法庭主持公道,這樣的公道豈非來得太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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