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通黑幫假冚賭 3警妨礙司法罪成
臥底指證 警署內策劃大龍鳳
警方4年前派臥底滲入三合會,期間卻撞破反黑警員涉嫌與三合會合作,安排假掃蕩非法賭場。臥底更曾應涉案的反黑警員邀約,到荃灣警署內商討「戲台」布置,警員不但考慮到擺放現場物件要「像樣」,對戲子要求更是講究,特別叮囑「唔要南亞裔,唔要唔夠秤,唔要通緝」等。4名反黑組男警員與賭場負責人為此被捕,4警否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於區域法院受審。案件昨日裁決,其中3人被裁定罪成,一人則罪名不成立。法官勞潔儀將3名罪成被告還押至9月16日判刑。
本案否認控罪的4名涉案警員依次為被告趙廣林(55歲)、賴福康(50歲)、傅裕文(37歲)、張子健(28歲),他們否認於2018年5月2日至7月10日,在香港連同王偉軍(菜仔)及一名稱為「Eddy」的人士串謀妨礙司法公正。法官昨裁定首3名被告被裁定罪成,張子健則脫罪。本案尚有一名被告、賭場負責人陳少寶(39歲),則早前已認罪及被判囚8個月。辯方求情指案件沒有證實顯示涉及利益或被告有任何得益。3名被告獲家人、同事及朋友撰信求情,均讚揚被告有良好品格,而趙及賴並曾屢獲嘉獎。3人經本案後可謂失去一切,人生蒙上污點,留有案底,對他們的家人及生活均造成很打大擊。
法官裁決時指,臥底及其他警員均誠實可靠,在盤問下沒有動搖,亦接納臥底的認人屬可靠、準確及穩妥,認為臥底確實在荃灣警署的會面室見過4名被告。而控方亦指涉案臥底行動原本目標並非本案4名被告,沒有動機誣衊4人。法官認為首3名被告均如臥底所指,於警署會面室中參與協定行為,意圖明顯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故裁定3人罪成。
第4被告罪名不成立
至於張子健雖亦曾出現在會面室,但並無參與討論,臥底亦未專注於張,其證供亦無提及張在會面室中有何作為。法庭不能肯定張是否一直在會面室又或是曾參與討論,故未能肯定張知悉有關串謀或意圖,故裁定張罪名不成立。案件編號:DCCC 91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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