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炸彈案 運署主任明裁決
【本報訊】運輸署高級技術主任涉嫌在前年5月中學文憑試(DSE)中文科筆試開考當天,向警方虛報九龍兩間中學內有炸彈。警方拘捕他後,再發現他疑涉及盜竊案,與管有他人之身份證。案件前日於觀塘裁判法院開審,至昨日審結,裁判官林子勤把案件押後至明天(5日)裁決,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另涉盜竊案
控罪指,54歲被告楊偉忠涉於2018年8月10日,在何文田香港足球總會偷竊一個黑色銀包,內有一張香港身份證、現金港幣10元、一張中國銀行提款卡、一張花旗銀行Visa卡及一張職員證,而上述物品為杜文現的財產;以及於2020年6月17日,在土瓜灣天光道曉暉華庭2座某室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屬於杜文現的身份證。被告另被控於2020年5月4日,在香港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將其明知或相信是虛假的消息向警方傳達,意圖誘使警方相信於九龍培正中學及聖言中學放有炸彈或放有會爆炸或着火的物品、物體或物件。
前天被告作供完畢後,辯方昨天傳召被告的印尼籍女傭工作供。她表示在盜竊罪所指那天她按被告指示,在其環保袋中取出制服時見到涉案銀包,以為是屬於被告的,便把它放入膠盒中,事後忘了將此事告知被告,被告也沒有向她查問有關事宜。
案件編號:KTCC 2290/2021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