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領取混亂 八達通為難長者
第二階段消費券將於下月初派發,惟使用八達通領取首階段消費券的市民當中,至今仍有近62萬人因未消費滿4,000元,而未獲政府派發1,000元消費券「尾數」,若今日仍不將尾數「使盡」,最終有可能喪失領取尾數資格。問題是,使用八達通領取消費券大多為長者,如此複雜的領取方法,無異於為難他們。
政府年初宣布向市民發放總共一萬元的電子消費券,首階段派發5,000元,使用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或WeChat Pay HK帳戶收取消費券的市民於4月已全數領取5,000元,唯獨八達通用戶需分兩次領取,即先於4月收取4,000元消費券,再於6月16日起獲發1,000元尾數,但當局設下條件,用戶必須累積「合資格消費」滿4,000元,否則不獲發尾數。然而,合資格消費並不包括牌照費等政府收費,水、電費等的公用事業收費,公院診所收費等亦排除在外;加上八達通查詢合資格消費的途徑不足,長者未必懂用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以致許多長者自以為已用盡首4,000元消費券,實則不然,引發許多混亂。
消費券的原意是為了振興疫下疲不能興的經濟,既為市民紓困,也為商戶帶來一筆可觀收入,一舉兩得,出發點絕對是好。可惜港府思慮不周的老毛病始終不改,對不少長者來說,電子消費是陌生事物,他們只能選擇推出已經廿多年的八達通來領取消費券,但由於八達通系統有限制,必須將5,000元分期發放,加上政府又規定用戶必須累積合資格消費滿4,000元才能領取餘下1,000元,致令許多長者被搞得頭暈轉向「蒙查查」。正如關注團體指出,政府應提早與八達通公司商討調高儲值額上限,供市民一次過領取消費券,不需分階段,長者可以「攞幾多,使幾多」,並在八達通機屏幕於交易時顯示累計合資格消費額,甚至發手機短訊提醒長者。這些都是可行之法,亦不難做到,端視乎港府有沒有急民所急、有沒有站在市民角度出發而已。
更有甚者,港府派發電子消費券的另一目的是推動電子支付,但有調查顯示,多達6成受訪港人仍然選用八達通領取電子消費券,未能改善市民依賴單一電子支付工具的情況。這顯然與港府長期輕視電子支付、缺乏推廣教育有關。前財爺曾俊華甚至對電子支付充滿不屑,認為不安全。正因為港產官僚故步自封、不思進取,以致內地及其他周邊地區電子支付發展一日千里,香港卻停留在廿多年前的八達通階段,醜不堪言。
當然,消費券引發的混亂豈止這些,早前因為港府突然一刀切將所有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提早提取強積金的市民「DQ」,指其不符領取消費券資格,激起極大民怨。都說港產官僚永遠只知坐在冷氣房閉門造車,跟民情完全脫節,以致一手好牌都被他們打爛,神奇也化為腐朽,信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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