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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4人尖沙咀暴動罪成8‧6判刑

警方封鎖理工大學期間,網上有人發起「圍魏救趙」。 警方封鎖理工大學期間,網上有人發起「圍魏救趙」。
警方封鎖理工大學期間,網上有人發起「圍魏救趙」。
【本報訊】2019年11月中,警方封鎖理工大學期間,網上有人發起在尖沙咀及佐敦一帶「圍魏救趙」,多人被捕。其中有5人被控當天在尖沙咀加拿分道及厚福街一帶參與暴動。其中一名女被告於開審前承認暴動罪,還押至審訊結束後才判刑。另外4名被告昨在區域法院裁定罪成。法官郭啟安把案件押後至8月6日判刑,期間各被告須還押懲教署看管。
涉案被告為詹溢朗(18歲侍應)、梁安生(26歲建築工人)、馮煒恩(27歲推銷員)、梁敬慈(46歲推銷員)及梁安逸(22歲文員),他們被控一項「暴動」罪。馮煒恩於開審前認罪,其餘4名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案情指2019年11月19日凌晨,示威者在金馬倫道利達行後巷製造汽油彈,並用手推車運輸汽油彈。自3時15分起,示威者由金巴利街行出天文臺道,向警方防線投擲汽油彈後逃跑。警員追捕示威者至厚福街7A號唐樓,發現梯間有棄置裝備,並在唐三樓拘捕詹;又在厚福街5至6號地下截停梁敬慈。警員在厚福街後巷發現梁安生及梁安逸藏匿,從梁安生身上檢取手套,發現有微量高度易燃的有機溶劑。
搜出裝備 非「無辜過路人」
法官裁決稱,合理推論詹曾參與暴動,並非「無辜過路人」;而針對梁安生及梁安逸的環境證據是具壓倒性,兩人留在後巷不是路人行為,身上有示威裝備,手套表面有高度易燃溶劑,足見兩人曾投擲汽油彈。案件編號:DCCC 9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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