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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醫生參與公私營協作 服務費上調至3612元

【本報訊】醫院管理局昨日公布,因應最新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調高參加普通科門診公私營協作計劃向私家醫生發放的服務費,由每名病人每年最高3,510元上調至3,612元,生效期追溯至今年7月1日,但病人繳付的費用不變。截至今年6月底,計劃共有超過600名私家醫生參與,為逾4萬名參加計劃的普通科門診病人提供診症服務。
病人$50診金不變
醫管局指出,今次調整幅度是根據政府統計處《消費物價指數月報》內刊出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醫療服務)去釐定,按去年7月至今年6月期間的指數變動去計算調整金額。參加計劃的私家醫生每年為每名病人提供最多十次的資助診症,可獲的金額會由3,510元上調至3,612元。參加計劃病人需繳付的費用,則繼續維持為醫管局普通科門診每次收費的50元。
門診協作計劃現已在全港18區推行,病人可以於全港任何地區自行選擇家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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