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早倡議 去殖化改革 除金髮顯黑髮
【本報訊】本港殖民地色彩仍未完全洗走,經《東方日報》倡議下各大紀律部隊已轉用中式步操,惟法庭現時仍有部分審訊使用英文,區域法院及高等法院法官,審案時仍須穿戴金色假髮及法袍。學者認為,港府應加快除殖步伐,考慮安排讓法官摘除假髮,盡快完成司法改革。
在英國和大部分英聯邦國家,假髮是法庭服飾之一,假髮配上黑袍是英國司法系統的象徵,有些人認為法官戴上指定式樣假髮,象徵法律公正無私,戴上假髮就代表去除私心雜念,成為法治的化身,公正無私的辦案,而本港回歸後,裁判法院的裁判官、終審法院法官毋須戴上假髮,但區域法院和高等法院法官仍要戴上假髮。近年社會上有聲音指出,盲目跟隨英國習俗有損國民身份認同,認為本港要洗脫殖民遺風,脫髮除袍,並應使用本港市民熟悉的中文進行審訊。
學者促改用中文審訊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認為,雖然本港與英國一樣使用普通法,但法官的假髮及法袍仍帶有強烈的殖民色彩,而同樣具殖民地色彩的「御用大律師」稱謂亦已改為「資深大律師」,因此認為將來可逐步廢棄穿戴假髮及法袍的規限。
此外,現時主要以英語聆訊的模式或會導致不諳英文的市民困惑,鑑於近10年已逐漸有聆訊使用中文,故陳認為未來可增加以中文聆訊的比例。而對於港府增設律政司副司長等職位,陳表示歡迎,期望增設職位後可提高檢控效率及加強法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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