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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期審訊愈來愈耐 積案如山低效要改

高等法院的刑事固定審期案件,由入稟至聆訊平均需383天。 高等法院的刑事固定審期案件,由入稟至聆訊平均需383天。
高等法院的刑事固定審期案件,由入稟至聆訊平均需383天。
各級法院現長龍 大量反修例案件未處理
司法塞車現象一直存在,本港各級法院常有案件大排長龍的現象。根據司法機構公布的年報揭示,無論是高等法院、區域法院甚至裁判法院案件平均輪候時間過去三年均有上升之勢。案件平均輪候時間「愈嚟愈長」,反映案件積壓問題嚴重。過去就有聲音批評司法機構處理積壓案件欠決心,律政司檢控速度太慢,令正義不能被彰顯等。有學者表示,自2019年爆發反對《逃犯條例》修訂風波後,逾萬人因參與暴力示威等相關罪行而被捕,法庭至今積壓大量案件未及處理。加上疫情影響,導致案件積壓。
高院重災 平均輪候達383日
其中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方面,2019年至2021年的平均輪候時間均呈上升趨勢,舉例刑事固定審期案件,由入稟公訴書至聆訊的輪候時間由167日大增至383日;裁判法院上訴案件,由入稟上訴通知書至聆訊的輪候時間由105日增至168日。
區域法院方面,刑事案件由被告人首次在區域法院提訊至聆訊的輪候時間,由2019年的191日增加至2021年的287日;而同期的民事固定審期案件,由排期日至聆訊的輪候時間則由95日增加至108日。裁判法院方面,傳票由答辯日至審訊日的輪候時間同樣大增,由2019年的67日增加至2021年的79日。
學者倡律政司設專組搜證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提到,大批涉及2019年反修例的案件至今未有處理,導致案件積壓。陳又特別提到,過去律政司效率低,舉證困難,檢控不理想,法治無法得到彰顯。要如何提升效率,陳建議及早設立專責小組加快檢控及搜證,他又指,律政司過去工作甩轆不斷,相信是內部工作文化問題,不夠認真甚至得過且過,導致效率低下,冀新一屆政府能夠作出改進,達到市民的期望。至於司法機構方面要「排好耐先可以審」,建議落實智慧法庭,推行遙距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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