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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砸Apple Store產品 五旬女判感化

被告周淑儀 被告周淑儀
被告周淑儀
【本報訊】五旬女商人去年到觀塘apm商場內「Apple Store」,期間不滿店員態度,於店內大吵大鬧,毀壞店內多部手機及電腦,更把展示枱上的iPhone當武器,連擊店員頭部兩下,過程被全程拍下。她早前承認刑事毀壞及普通襲擊罪,昨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感化一年,她另須支付堂費1,000元。
以iPhone砸傷女店員
51歲被告周淑儀,報稱任職商人。辯方今求情法庭判處感化令,並指被告願意向受傷員工和Apple Store賠償;惟控方因為賠償額超出上限,而沒有申請法庭賠償令。主任裁判官錢禮接納報告建議,判被告感化一年,期間被告須遵守一系列特別條件,包括出席更生小組等。
被告承認於2021年6月17日,在觀塘道418號創紀之城5期apm一樓Apple Store,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蘋果公司的16部電子產品,包括6部Macbook Pro等,總值港幣148,584元。她另承認於同日同地襲擊女子庚萍。
案情指被告於案發當晚8時許到案發地點,要求店員幫她安裝「安心出行」,女店員庚萍上前協助。期間被告不滿庚的態度,批評庚不能幫她解決問題,情緒激動將展示枱上的電子產品擲落地,其他店員嘗試安撫她但不成功。被告又執起一部 iPhone 12 mini,朝庚的頭部連轟兩下。庚送院治理後同日出院。被告其後被捕,警誡下承認因憤怒而犯案。案件編號:KTCC 81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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