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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港安切除朱古力瘤手術 婦打抗生素過敏亡 裁死於不幸

謝碧琪被裁定死於不幸。 謝碧琪被裁定死於不幸。
謝碧琪被裁定死於不幸。
【本報訊】年輕母親因腹痛到荃灣港安醫院求醫,等候進行切除朱古力瘤手術期間,疑因注射抗生素而引起藥物敏感,出現耳鳴、麻痹等副作用。翌日醫院為她處方另一種抗生素,她更在數分鐘後出現呼吸困難及四肢麻痹,更一度心跳停頓,13日後不治。事件經過6日的死因研訊後,死因裁判官何俊堯昨引導3男2女陪審團,建議他們可考慮「死於自然」、「死於不幸」或「死因存疑」。陪審團退庭逾5小時後,一致裁定女死者死於不幸,並作出4項建議予院方。
陪審團倡強化急診程序指引
死者謝碧琪,終年34歲。她在2018年10月30日入住荃灣港安醫院進行檢查,發現有俗稱「朱古力瘤」的子宮內膜異位並有發炎情況,醫生為她處方靜脈注射抗生素及消炎止痛藥。死者於11月1日昏迷,延至11月13日在另一醫院瑪嘉烈醫院離世。陪審團裁定死者於2018年11月1日早上約7時50分,在荃灣港安醫院注射抗生素羅氏芬(Rocephin)後,出現嚴重過敏反應,引致休克及腦部缺氧,最終因過敏性休克導致死亡。
陪審團建議荃灣港安須強化急診程序指引(Code Blue),確保指引能有效地傳達至各前線醫護人員,例如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啟動急診程序的演練、提供強制性課程予相關人員、定期檢閱及更新指引等。另外,院方須改善醫護人員於急救過程間的溝通,列明醫生於交接期間,需要溝通的事情,如用藥情況及對應的處理方法,避免急救期間出現誤會或遺留。院方須改善醫療紀錄的處理過程,包括明確寫出指引要由哪些醫生簽署,及確保有一名護士於急救過程中專注負責處理醫療紀錄。最後,院方應定期審閱及更新急救車上的物品,並可考慮加放腎上腺素(EpiPen)於急救車上。
死者母親林麗愛質疑院方醫護人員的質素,指人員不懂急救,「如果佢哋識Code Blue,我個女唔使死!」她指研訊期間揭露了院方大量問題,但只換來「死於不幸」,對結果不理解。至於會否採取進一步行動,表示要先與家人商討。案件編號:CCDI-901/2018
死者母親林麗愛表示對判決結果不理解。死者母親林麗愛表示對判決結果不理解。
死者母親林麗愛表示對判決結果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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