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貼反政府海報 女商人判社服
【本報訊】3名女子涉於2019年10月在九龍城一行人隧道內張貼海報,以及管有(界刂)刀等,分別被控刑事損壞及管有物品意圖或摧毀財產等罪。其中一人早前承認刑事損壞,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向路政署賠償逾8,000元。
昨日接受判刑的30歲被告陳素賢報稱商人。她承認於2019年10月25日,在九龍城太子道西331號至379號行人隧道內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政府隧道內的牆壁,用膠水將海報貼在牆上,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同案另外兩名被告譚雯雯(27歲、工程師)及彭紫玲(28歲、文員)則不認罪,將於10月12日受審。
另賠償8592元清潔費
辯方昨進一步求情指,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重犯機會低。被告當時犯案是受社會氣氛影響,現有悔意及獲得家人支持。冀法庭接納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判被告中至長度的社會服務令。另外,被告願意賠償路政署8,592元作清潔費。裁判官判刑時指,案發隧道遭受毀壞,非由被告一人造成。另外她張貼的海報內容宣揚反對政府,包含「光復」等字眼,顯示案情嚴重。裁判官念及被告之前已被還押兩星期,已作反省,接納被告有悔意及勇於承擔後果,因此判被告社會服務令及賠償令。案件編號:KCCC 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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