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狎孕婦圖付錢了事 高級督察押後訊
【本報訊】高級督察涉嫌在去年11月休班期間,於尖沙咀非禮一名懷孕3個月的女店員,並於同日涉嫌企圖以金錢要求該店員及其丈夫放棄追究,因而被控猥褻侵犯及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兩罪。案件昨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暫毋須答辯,辯方向裁判官申請押後案件,以替被告索取私人醫生報告,及與律政司商討。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應辯方要求,把案押後至9月14日再訊,期間准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指開價百萬元
33歲被告李卓賢,案發時任職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現時已被停職。他被控於2021年11月23日,在尖沙咀美麗華廣場一期2樓一店舖內猥褻侵犯女子X;並在同日同地作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即向X及其丈夫Y提議,給予他們一筆金錢以換取X不追究針對他的猥褻侵犯案件。
據了解案發時被告涉嫌強吻X,事後聲稱自己當時喝醉酒,X將事件通知丈夫Y,被告向兩人提出以100萬元和解,但不獲接受。
案件編號:KCCC 21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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