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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頭剷單車徑25傷 校巴司機囚5個月

被告駕駛的校巴在事件後車頭損毀。 被告駕駛的校巴在事件後車頭損毀。
被告駕駛的校巴在事件後車頭損毀。
去年6月4日沙田發生嚴重交通意外,一輛載有大批學童的校巴,駛至大涌橋路與火炭路交界時失事,剷上分岔路石壆後,高速衝入路邊花槽,並跌落約3米下的單車徑,期間撞及一輛私家車及一輛輕型貨車;事件造成23名學童、校車保母及私家車司機等輕傷。涉案校巴司機兩周前於區院承認危險駕駛罪,法官押後至昨日判刑,結果判司機監禁5個月,停牌18個月,及須參加駕駛改進課程。法官斥司機行為十分鹵莽,將學童的性命置於危險中,違反學童及家長所賦予的信任。
被告陳金棠(57歲)昨繼續撐拐杖應訊。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在事件中脊椎亦嚴重受傷,須住院一個月,現仍不時感到痛楚,不能長時間坐立及難以入眠。法官判刑時指,被告駕駛大型汽車,卻打算以高速越過數輛前車,又故意忽視交通標誌指示。被告身為駕駛校巴逾10年的專業司機,不會不注意這樣做如遇到危險,會難以立即減速以應對情況。
官斥辜負家長學童信任
法官續指,校巴中有數十名學童,他們過於年幼而難以判斷被告駕駛的方式是否安全,學童與家長皆賦予被告信任,期望被告能安全地接載學童,惜被告辜負這份信任,危及學童的性命,其行為更令多人受輕傷,為加重刑責的因素。法官考慮到被告認罪、過往駕駛紀錄良好及在事件中受傷等,判被告入獄5個月。
案情指,去年6月4日下午約1時許,被告在大涌橋路駕駛校巴,向馬鞍山方向行駛,當時校巴上有55名乘客,大部分為小二學生。當校巴駛近富豪花園外的路口時,校巴切到最右線,並超越左方多輛汽車,至大涌橋路與火炭路交界的交通燈位,校巴繼續向前駛,撞上交通燈和石壆,之後再撞向左方的私家車,及後衝落單車徑。被告在受查初時曾稱校巴煞車失靈,但事後驗車結果顯示校巴一切正常運作。事件導致3條交通燈柱及約6米的金屬鐵欄損毀。
案件編號:DCCC 13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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