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龍吟虎嘯:港人治港之初很寬鬆

中英談判香港前途問題時,北京提出97年收回香港主權治權,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大政方針。當時人們的理解是,「一國兩制」就是中央行使國家主權下,香港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不變;形象的說法就是,「股照炒,馬照跑,舞照跳」,而當年內地的社會主義是沒有和不允許有這些東西的。「港人治港」就是中央不派人來管治香港,不搞「京人治港」,完全由港英管治香港的整套制度和人事繼續管治香港。「高度自治」就是除了「國防和外交」,香港特區的事務中央放手讓「港人治港」自理,特區有很高的自主權。
當時社會輿論津津樂道最多的是「港人治港」。這個問題似乎最貼近港人的生活,最能驗證「兩制」和「高度自治」是否真是那麼回事。老實講,當年不少港人是表示懷疑的,他們常說「港人治港」就是「港人自講」,他們不相信中央會真的放手「港人治港」。那時,北京透露了鄧小平講「港人治港」要「以愛國者為主體」,只是「點到為止」,比較空泛,沒有多講。在當時那個條件下,北京考慮這個問題比較敏感,自己這邊也確實無暇具體考慮怎麼做,「一國兩制」還沒有踐行,這個問題只能放到回歸後在實踐中摸索,當時只要定出「愛國者治港」這個大原則、大方向就可以了。
「港人自講」的說法,97回歸後鮮有再聞,因為「港人治港」得到了不折不扣的實行,從制度到人事到話事,「港人治港」全面而具體。中央說不干預就不干預,除非涉及到香港《基本法》規定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之事,屬於中央事權之事,中央才會依法出聲,依法辦事。
然而,懷有特殊政治目的的香港反對派,對這樣的「港人治港」得以落實仍不滿足,他們要以「逢中必反」把「港人治港」引向「完全自治」,顛覆「一國兩制」而後快!而中央也正是在與他們的鬥爭中,讓「愛國者治港」成功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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