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蛇 7男認妨礙司法 判囚10個月
【本報訊】12名香港人蛇前年8月乘船企圖偷渡到台灣途中被內地海警拘捕,當中10人已先後由內地移交香港。其中7人先後於前天及昨天就潛逃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昨日被判各被告即時入獄10個月。
本案為區域法院案件,但今天被安排在西九龍法院大樓審理。認罪的7名被告依次為廖子文(19歲、無業)、鄭子豪(20歲、技術員)、張俊富(25歲、學生)、張銘裕(23歲、兼職運輸工人)、嚴文謙(23歲、銷售員)、李子賢(32歲、物料測量師)以及郭子麟(21歲、學生)。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一個稱作「廢中」的人、一個稱作「恩典」(別名「大媽」、「姑媽」、「姑姐」或「Sister」)的人、一個稱作「Zizi」的人及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通過導致上述9人及喬映瑜、鄧棨然與李宇軒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阻礙對香港警務處的調查及或因該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
另暴動罪正服刑 李子賢加監7個月
暫委法官王興偉判刑時指,本案各被告潛逃前均面對嚴重指控。他們的潛逃計劃非常周詳。雖然無證據指他們是計劃的始作俑者,但他們均有積極參與。因本案是香港司法史上首宗控告潛逃人士妨礙司法公正罪起訴;及各被告在內地已被判囚4至7個月,法官決定以15個月作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減刑至10個月。其中李子賢於上周承認暴動及襲警被判囚3年6個月,法官下令其3個月刑期與上周宣判的刑期同期執行,即他須加監7個月。案件編號:DCCC 570/2021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