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潛逃案 涉窩藏曾志健4人 倉管員還押候訊
被起訴意圖妨礙司法 9•9再提堂
於2019年反修例風波中,在荃灣遭警察開槍擊中左胸的學生曾志健,與另外3名涉及反修例示威暴動案件、被控後棄保潛逃的青少年,於本周三(13日)在西貢北潭涌疑擬乘快艇潛逃離港時被截獲。他們已於前日被解返法庭提訊。另外,一名報稱倉庫管理員之男子,則涉嫌向4人提供窩藏地點、食物及日用品,又涉帶他們去領事館求助。他昨日被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落案起訴一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隨即被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昨天暫毋須答辯,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9月9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本案34歲被告葉豪,報稱倉庫管理員,他被控於2020年10月某日至2022年7月1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具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向馮清華、曾志健、王愷銘及一名黃姓的少年提供協助,而目的是為了讓上述4人逃避法庭聆訊,及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礙香港警務處對他們的調查,或因有關調查而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
檢視銀行戶口警查有否主腦
昨日律政司代表向裁判官表示,警方仍需要就案件繼續調查。調查方向包括檢查被告的銀行戶口、PayMe戶口、電腦、手提電話、住宅租約等等,以了解還有沒有其他人士曾協助他人潛逃,以及案件是否牽涉非法集團,如有集團在背後的話其主腦之身份等。裁判官聽取控方要求後,同意將案押後8星期,至今年9月9日再提訊。被告昨日有申請保釋,不過裁判官在聽取其律師與律政司雙方陳詞後,決定拒絕其申請,下令他在候訊期間須還押懲教署看管。被告在被拒保釋後,決定保留每8天上庭一次、處理保釋覆核之權利,下一次保釋覆核將於下周五(22日)進行。案件編號:WKCC 243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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