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激濁揚清:問題出在消費券落錯閘

18歲以上合資格港人最快下月可領取新一輪消費券,有市民近日收到短訊指其不符領取資格,當中不乏早年曾宣誓長期離港而向積金局提取強積金卻早已回流的人士。抗疫「應圍住有病的樹,不應圍住無病的樹」,消費券亦應叮走已離港移民者,而非向回流人士落閘。
本報報道有市民早年因在內地投資失敗而急需提取強積金「救命」,但後來不但已回港工作,並重新供強積金逾10年,如此也被視為不符領取消費券資格,自然是心頭有氣,惟批評「政策無助阻止移民潮,反而一刀切傷害了為社會作出貢獻的香港人」則是捉錯用神,皆因如果認為有家庭打算移民,卻因為區區每人5,000元便擱置計劃,這是對世情、對人心出現錯誤理解。「落閘」措施由始至終也不是為了阻止移民潮,它只是一種對棄我去者的立場宣示:「就係冇你份」。
據積金局統計,今年首季有7,500人以永久離港為由提早提取強積金。估計因「落閘」而被取消領取消費券資格者高達5萬人,料涉及金額高達2.5億元。畢竟「我哋係君子,但係多小人」,收緊消費券資格,不慷納稅人之慨值得一讚。然而,當局雖設有上訴機制,讓市民在收到短訊的14天內以書面向計劃秘書處提交申述,但對被「點錯相」的市民而言也是擾民至極,「在港工作並重新供強積金逾10年」的例子,更凸顯了公僕中做事苟且粗疏、不懂用腦者,正急待現屆政府去蕪存菁。
順帶一提,有流亡黃人KOL,總愛吹奏英媒指持BNO移英港人未能提取強積金之說,但積金局早已發聲明,指港府於今年1月29日起不承認BNO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稱BNO不是提取強積金的有效證明,黃人總是不用腦又嘮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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