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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侵電腦窺視對手 理大助理教授囚兩月

馮建雄 馮建雄
馮建雄
【本報訊】理工大學應用物理系助理教授馮建雄於2017年申請學術撥款期間,私自將其帳戶的權限升級,以圖知悉競爭者的申請計劃。他否認4項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接受判刑。裁判官梁雅忻指案情嚴重,涉及資料數量龐大,影響範圍廣,判處即時監禁是合適,就每項控罪以監禁3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良好背景及對社會貢獻,酌情給予一個月刑期扣減,每項控罪刑期同期執行,終判監兩個月。被告聞判後飲泣,旁聽席上亦有親友痛哭。
41歲被告馮建雄,報稱是理工大學助理教授。控罪指他在2017年10月18日,在理大取用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的電腦,將研究資助局綜合系統的一個電子帳戶,升級為系統帳戶;及於2017年11月22日至2018年2月15日,為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的電腦。
官斥失去工作咎由自取
辯方昨進一步求情指,被告於上周三正式被理大開除,他是家中經濟支柱,現失去工作,相信未來亦難再以學者身份工作,因為從沒有任何大學會聘請一名有不誠實案底的人作教員。辯方並呈上55封求情信,包括被告的家人、大學同事、老師、學生、學者及教會傳道人,顯示被告受人愛戴。在辯方讀出被告妻子的求情信時,被告一度抽泣。被告亦有親撰求情信,表示他在過去兩星期已得深感反省。
裁判官判刑指,案情嚴重的情節是被告不只一次犯案,且犯案時間甚長,查閱及下載的資料龐大,對其他研究者造成影響。被告在警方檢取電腦時,仍在瀏覽相關資料庫,若非警方調查,被告仍會繼續有關行為。裁判官指被告失去工作,令現時生活出現困境,是咎由自取,最終將他判監以懲。案件編號: KCCC 98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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