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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港鐵站非法集結 「王婆婆」囚32周

被告王鳳瑤過往曾多次在示威現場揮舞英國國旗。 被告王鳳瑤過往曾多次在示威現場揮舞英國國旗。
被告王鳳瑤過往曾多次在示威現場揮舞英國國旗。
【本報訊】人稱「王婆婆」的示威常客王鳳瑤,被控於2019年8月11日先後在港鐵鰂魚涌站和太古站參與非法集結。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但王在控方證人開始作供後突然要求重新答辯,改為承認兩項非法集結罪,之後決定不作求情。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判刑時指王有計劃參與非法集結,考慮集結規模及對社會造成影響,以監禁40星期為量刑起點,在審訊期間認罪獲兩成刑期扣減,最終判王監禁32星期。
66歲的被告王鳳瑤,被控於2019年8月11日,先後在鰂魚涌港鐵站A出口內的出入閘口,及在西灣河康山道近太古站C出口,與另一些人參與非法集結。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雖稱因此案遭「大陸國安」扣查,但因無資料顯示她因此案在其他地方被起訴,因此不能成為刑期扣減的因素。
案發時揮動英國國旗
據被告承認的案情,案發當日晚上有數百名示威者乘港鐵游走至不同地區製造混亂。約晚上10時,被告與約100名示威者在港鐵鰂魚涌站A出口集結。期間被告頭戴黃色頭盔、白色防毒面具及拿着一個上有「黑警」字樣的袋及一個藍黃色袋,站在示威者身後,揮動一面英國國旗,此外她亦不停謾罵警方,鼓勵及推動該非法集結。隨後警方再發現,被告高舉英國國旗步出港鐵太古站C出口,並且在康山道西行線匯合示威者,佔領車道。案件編號:ESCC 9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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