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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侮辱五星旗 補習老師押後裁決

【本報訊】兼職補習老師被指於去年7月1日,在黃大仙將豎立在路旁的3幅五星旗扯下玷污。事後他被控一項侮辱國旗罪,案件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控辯雙方昨均已完成舉證及陳詞,裁判官莫子聰押後至今天裁決。
控罪指23歲被告彭子健於2021年7月1日,在黃大仙毓華街與毓華里交界,公開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3幅五星旗。據悉,被告將涉案五星旗扯下後,再拋棄至垃圾桶。警員昨作供指警方接報後,查看報案者的行車紀錄儀片段、及案發地點附近茶餐廳的閉路電視,確定涉案人於犯案後走入毓華里並進入慈華大廈。警員翻查慈華大廈升降機內閉路電視紀錄後,鎖定涉案人身處的樓層,到該層逐家拍門詢問,最終將本案被告拘捕。
被告昨日選擇不作供。而辯方律師就在結案陳詞指,行車紀錄儀片段內容,有部分與控方證人口供不符,認為證人對辨識涉案人身份有不清晰的地方。律師指不能排除涉案人到毓華里後在其他位置離開,控方在認人方面的證供並非毫無合理疑點,因此應判被告罪名不成立。案件編號:KCCC 359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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