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收612基金款項 35大狀涉專業失當
公會發信促書面解釋 倘嚴重處分可釘牌
警方國安處早前拘捕5名「612人道支援基金」的信託人,指他們涉違《港區國安法》,同時發現部分律師及大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時,涉嫌作出專業失當行為,遂向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作投訴。大律師公會上周向35名大律師發信,指令他們在指定限期內,以書面解釋為何在代表反修例案中的被告時,直接收取「612基金」報酬。倘相關大律師被裁定專業失當,嚴重可被取消執業資格。
聲稱「義務」 日薪收費最高$6000
據知,國安處調查「612基金」期間,檢獲大批文件,證實約35名大律師繞過獲聘的律師行,直接從「612基金」收取報酬。香港大律師公會遂於上月27日起,致函多位私人執業年資均在5年以下的年輕大狀,指他們於2019年至去年期間,分別代表一批在裁判法院或區域法院的反修例案被告,但該些大律師卻是直接從「612基金」收取支票或現金,部分聲稱「義務」的大律師亦以日薪3,000至6,000元不等收費。
信中直指相關大律師涉嫌觸犯大律師公會「行為守則」第7.8(b)條,即規管大律師的收費指引,以及促使受託委的律師也違反律師執業規則第5D條。
本港私人執業大律師均受《行為守則》(Bar Code)規管。若有大律師違反相關守則,大律師公會執委會,會將投訴轉介大律師紀律審裁組進行研訊。倘若相關大律師被裁定專業失當,大律師紀律審裁組有權頒布紀律處分,或有機會被罰款或暫時吊銷執業資格,嚴重更可能被正式取消相關資格。
香港大律師公會回覆查詢表示,執委會目前正就相關事宜進行調查,在完成調查前,不會就個案詳情或進展事宜,另予評論或回覆。
基金5信託人涉犯國安候審
「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包括藝人何韻詩、前主教陳日君、大律師兼前議員吳靄儀、前嶺南大學學者許寶強及前議員何秀蘭,涉嫌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對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干犯「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違反《港區國安法》於5月被捕。其後,他們與基金秘書、社民連成員施城威,各被控一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案件將於9月19日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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