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三合會幹事罪成 和勝和前坐館寸哥裁決前潛逃
【本報訊】警方於2016年開始策劃代號為「颶風」的反黑行動,派出臥底滲入黑幫搜證,期間臥底曾被帶往參與上香儀式,更獲邀「過底」到另一黑幫,行動歷時近兩年。行動中警方拘捕多人,包括被指是和勝和時任坐館「寸哥」張仲榮,張等6人被控聲稱是三合會社團幹事等共7罪,案件於去年1月開審,昨於區院裁決。除了一名被告的其中一項控罪脫罪外,包括張等各被告面對的控罪均全部成立,法官郭偉健將案押後至7月23日聽取求情及判刑。
官發拘捕令 撤銷保釋
審訊時一直沒代表律師的被告張仲榮,昨日沒有到庭應訊,警方亦無法與他聯絡,法官遂發拘捕令,撤銷其保釋。其餘5人候懲期間須還押,法官亦先為他們索取社服令報告。
6名被告依次是「寸哥」(法官於判詞稱他為「吋哥」)張仲榮(48歲)、蔡明陽(25歲)、徐偉雄(29歲)、林俊宏(26歲)、Majid Ayyaz(44歲)及張允耀(37歲)。本案涉及2016年12月16日在沙田寶福紀念館的一個上香儀式,控方指首被告曾經自稱「和勝和」的「坐館」。
另外,2017年9月至10月,當時已轉到新義安的次被告,曾邀請臥底加入該三合會。6人分別被控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幹事、以三合會社團成員身份行事、邀請他人成為三合會社團的成員及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成員。結果首被告被裁定首罪罪成,其餘被告方面,唯獨第3被告就次罪獲裁定無罪,其餘控罪則全部罪成。
辯方審訊時指臥底警證供不可信,質疑警員在流水簿加入虛構情節,來針對目標人物。但法官認為,是次臥底行動為期長達近兩年,假若進行事後創作,必然非常艱辛,看不到警員為何要為難自己,何況證據亦反映,行動曝光前警員已完成撰寫流水簿,內容肯定屬原始記錄。此外,審訊時臥底警承認為滲透入三合會,會到酒吧飲酒,辯方質疑,警員會否因為飲用了過量的酒精,影響他對相關事件的觀察、判斷和記憶。
不過,法官接納警員的解釋,指他在飲酒方面,形象是一名無賴,在玩輸遊戲時會逃避飲罰酒,法官認為沒證據指警員在關鍵時間神志不清,裁定警員是誠實可靠證人。不過,就其中一次發生在嘉芙中心的事情,法官認為雖然第3被告在場,但不足以證明他以三合會社團成員身份行事,故就該罪裁定罪名不成立。案件編號:DCCC 47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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