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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困髒籠缺水 村屋男被捕

警員發現鐵籠內兔子缺乏食水。 警員發現鐵籠內兔子缺乏食水。
警員發現鐵籠內兔子缺乏食水。
【本報訊】村屋男放售寵物兔,揭飼養環境惡劣,涉虐待動物被捕。前日下午約5時,有市民在上水古洞天光甫一村屋,發現一名男子在場飼養寵物兔以供販售,惟現場環境惡劣、衞生情況亦欠佳,質疑飼主不恰當對待兔子,於是報警求助。
機構接報帶走6隻兔
警員接報到場了解,發現有6隻兔子被困養在露天位置的鐵籠內,籠內污穢不堪,亦未有擺放足夠食水,遂聯絡相關機構將兔子帶走,經初步檢視相信均無生命危險。警方經調查後,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拘捕村屋內一名姓趙(66歲)男子,將他帶署扣查,案件現交大埔警區動物罪案警察專隊跟進。趙男昨已獲准保釋,須於8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殘酷對待動物行為是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3條,殘酷對待動物的最高刑罰為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警方呼籲所有寵物主人,應為寵物安排妥善的生活環境及足夠的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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