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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警署掟磚 車房職員認暴動罪

案發當日有示威者向深水埗警署拋擲雜物,當中包括磚頭。 案發當日有示威者向深水埗警署拋擲雜物,當中包括磚頭。
案發當日有示威者向深水埗警署拋擲雜物,當中包括磚頭。
【本報訊】2019年8月29日深水埗警署外發生警民衝突,有人疑向警署投擲磚頭,警方清場並拘捕18人。其中9人被控暴動罪,涉案44歲車房職員昨在區院認罪,須還押至8月19日作求情。案情指他當晚與4人向警署掟磚等,及後在桂林街被截,警方在他身上檢獲的手套上,驗出磚塊殘留物;其餘8名被告則不認罪,案件開審。
9名涉案被告依次為李倩瑩(20歲)、戴家榮(44歲)、黎擎智(26歲)、陳姓男生(17歲)、彭嘉豪(18歲)、林姓男生(16歲)、林智鴻(20歲)、梁嘉諾(20歲)及梁皓天(18歲),戴家榮報稱車房職員,其餘各人則報稱學生。控罪指,9名被告於2019年8月29日在深水埗警署對出的欽州街一帶,連同米奇雲及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李另被控同日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戴家榮昨承認暴動罪,其餘8人則否認控罪。
手套驗出磚頭殘留物
據戴承認的案情指,案發當晚約10時許,數十人集結在欽州街深水埗警署對面,有人高叫「反送中」等口號。約一小時後,聚集人數增加到60至70人,並有人用雷射筆照射警署,警方用揚聲器向人群發出9次警告及展示藍旗,呼籲人群散去,但不成功。晚上11時半,戴與4名蒙面人從人群中跑到警署大閘附近投擲物品,其後警方展開驅散及拘捕行動。戴在桂林街近汝州街的排檔被截停,在警誡下保持緘默。戴當時身穿黑色衣物、灰藍色頸套及手持防毒面具,警方在他背囊內搜出16支生理鹽水、行山杖及雨傘等物品。警方在戴的右邊褲袋亦搜出手套,經化驗後,證實手套上有磚頭殘留物,並與深水埗警署內發現的碎磚脗合。案件編號:DCCC 423、43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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