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連番揭露 食署改持牌條件補鑊
【本報訊】對於「豬殼委地無人收」,街坊得悉後表示難以接受,感到污糟,擔心食物安全。事實上,食物環境衞生署於今年1月起,在新鮮糧食店牌照加入新持牌條件,加強規管新鮮糧食店就肉類及家禽的處理。
市民指該舖環境惡劣
住在附近的李太表示,該店平日生意不錯,而她一般多在店內買蔬果,比較少幫襯肉類。在記者展示東網「豬殼委地無人收」報道後,她表示難以接受,感到污糟,擔心食物安全問題。街坊張小姐表示,平日店舖附近環境惡劣,店舖經常將雜物、發泡膠箱到處擺放,阻擋行人路。食環署亦多次前來拍照記錄及發告票,四處也放置多個老鼠籠,但情況依然沒有改善。
街坊黃女士亦稱,其實好多街市肉檔都會將貨物閒置地上,食物安全一直存在隱憂,她盡量避開,選擇在超市等地方買肉。另一市民巫先生表示,見怪不怪,認為是街市常態。他對食物衞生問題固然擔心,但也無可奈何。
在本報連番報道老鼠噬豬殼事件後,食環署新持牌條件規定,除非獲事先書面批准採用替代安排,否則所有運送到持牌新鮮糧食店供發售的新鮮/冰鮮/冷藏肉類或家禽,不論是否預先包裝,均須直接送進處所內;在任何時候都不得留置或存放於處所外(包括任何街道、行人道、巷里、通道及地方)以待進一步處理或出售。
而在替代安排的任何情況下,該等肉類或家禽在等待收取或送進處所期間,須時刻在清潔和衞生的情況下妥為存放,並須有適當保護,以免受任何動物(包括哺乳類動物、鳥類和昆蟲)或周圍環境侵害或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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