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惠州等市禁止無人機升降
【本報訊】國家領導人訪港,廣東省多市近日先後發出禁止無人機在市內範圍飛行的公告。繼深圳市日前宣布無人機禁飛令後,內地媒體周四(6月30日)報道,珠海市為確保重大活動期間各項活動順利舉辦,切實保障該市,特別是臨近香港海域周邊島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和港珠澳大橋低空域安全,結合安保工作要求,自上月26日凌晨零時至明日午夜期間,禁飛包括無人機在內的「低慢小」飛行物。
包括「低慢小」飛行物
除珠海市和深圳市外,清遠市和惠州市也發出禁飛「低慢小」飛行物通告,管控日期分別由上月28日和29日至下周二(5日)深夜12時。珠海市的通告指,「低慢小」飛行物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即飛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飛行速度小於每小時200公里,雷達反射面積小於兩平方米的飛行目標,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穿越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熱氣球、飛艇、滑翔傘、動力滑翔傘、無人機、航空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繫留氣球、孔明燈等。通告又稱,任何人如違規妨礙公共安全,將依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者,將追究刑事責任。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